新華社北京8月6日專電(記者崔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6日在其網站上發佈公告,重申任何醫療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網上售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提醒消費者,截至2009年7月31日,經批准可以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網站只有12家,消費者在網上購買藥品要選擇合法正規的網站。
目前可以向個人消費者提供藥品的合法網站包括:湖南老百姓醫藥連鎖(www.eelbx.com);重慶同生藥房(www.51yao.com.cn);惠好連鎖網(www.511yd.com);導藥網(www.daoyao.com);雲南白藥集團(www.yunnanbaiyao.com。cn);百洋健康藥房(www.baiyjk.com);上海藥房網(www.818shyf.com);藥房網(www.yaofang.cn);金象大藥房網上商城(www.jxdyf.com.cn);盛生藥房(www.4ujk.com);藥品零售網(www.yplsw.com)和盤龍雲海電子商務網(www.plyh.com.cn或www.plyh.com)。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重申,2005年發佈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中特別強調,任何醫療單位開辦的網站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活動。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的網站,應在其顯著位置標明《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信息,在互聯網上,只能向個人消費者銷售非處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