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廳、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衛生廳日前聯合出臺意見,力爭用3年時間,在全省基本建立起資金來源穩定、管理運行規範、救助效果明顯、服務方便快捷的醫療救助制度,努力實現困難群眾“病有所醫”的目標。
按要求,各地在將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和五保戶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
各地要逐步降低或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合理設置封頂線,進一步提高救助對象經相關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補償後需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的救助比例。到2011年,各地累計結余的資金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
自2005年以來,全省累計發放7.2億元醫療救助資金,累計實施大病救助21萬人次。(記者 陶忠輝 通訊員 袁悅 實習生 張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