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在廣州市就業的非本市戶籍從業人員正式享受廣州醫保待遇。參保的外來工看病平均報銷水平可達到60%以上,目前廣州市有1萬多名外來工參保。
廣州市醫保局提醒,廣州市非本市戶籍從業人員醫保,只有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的流動性較大的外來從業人員,才能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繳費參保,同時還需參加市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對於通過挂靠非法仲介的非從業人員在廣州參保的,屬於違規參保和騙保行為,一經發現,將按規定停止其醫保待遇;已參加外地“新農合”的,也不應重復參保。
廣州市醫保局副局長何繼明表示,凡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其購買醫保。“在目前的城鎮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醫保以及外來工醫保中選擇參保,首選應當是城鎮職工醫保。但針對一些外來從業人員年紀輕、流動性大且不願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員工,企業可以選擇低繳費的外來工醫保。”何繼明表示,企業要善待員工,但員工也要積極爭取自己的參保權利。企業不為員工買醫保的,員工可向勞動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