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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學校代辦學生兒童醫保 新生兒襁褓參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28日   來源:天津日報

    9月1日,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進入參保繳費辦理階段,學校幼兒園為學生兒童參保,由學校、托幼機構負責集體申報辦理,代收保險費,轄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和區縣社會保險分中心將為集體參保繳費的學校、托幼機構優先辦理。學生兒童醫保待遇還將得到優先保障,保障期限提前到今年9月至明年8月,與教學年度相一致。沒有入學、入托的兒童參保繳費需家庭辦理,每年9至12月在街道、鄉鎮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就近辦理,待遇享受期從次年的1月份至12月份,與其他城鄉居民相同。

    在津學生兒童 全部納入居民保障

    這次新出臺的統籌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規定,無論是大、中、小學學生還是幼兒園小朋友,無論是非農業戶籍還是農業戶籍,無論天津市戶籍還是外地戶籍或外國籍,凡在天津市就讀保育的學生兒童,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範圍。

    具體包括三類人群:一是在天津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非在職學生;天津市幼兒園、託兒所、保育院等托幼機構的兒童;包括港、澳、臺及外國籍學生兒童。二是具有天津市戶籍在外省市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非在職在校學生、兒童。三是天津市戶籍其他未成年人。既包括新生嬰兒和18周歲以下,非在校(託兒所、幼兒園)就讀的未成年人。特別是城鄉新出生嬰兒,只要在出生90天之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就可以從降生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從襁褓開始。

    各類特困學生兒童 參保政府全額補貼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只需繳費50元,政府補助50元。對享受低保待遇、特困救助待遇、優撫待遇、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以及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受四种醫保待遇 最高報銷18萬元

    學生、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可以享受住院、門急診、門診特殊病和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四種待遇。一是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線,報銷65%;二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55%。二是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門診特殊病在一個年度內起付線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準執行。三是門急診報銷待遇。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四是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解決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和傷殘、死亡補助問題。

    聯網醫院刷卡 未聯網墊付報銷

    參保的學生兒童患者可以在天津市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看病就醫。已經領取社會保障卡的學生、兒童,持社會保障卡看病就醫,社會保障卡暫時還沒有發放到位或社會保障卡臨時丟失的學生、兒童,可持戶口簿辦理就醫手續。參保學生、兒童在已經實行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實行刷卡結算,在定點醫院收費窗口只需交納個人應付部分的費用,其餘費用由天津市社保中心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在天津市尚未實行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或外出期間因急症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轉往外地住院治療的費用,以及天津市戶籍學生兒童在外地就讀期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痊癒後,到指定的經辦服務機構統一歸集,辦理報銷手續。(記者 張鳴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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