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日獲悉,上海市已提出實施《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操作要點,在特定情況下教育部門可自主實施停課。
要點提出,“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的定義為:1.急性起病;2.發熱(腋溫點37.5℃)或有明顯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狀者。
學校發生以下情況,應立即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與疾控機構共同決定實施停課措施:一是1周內,學校發現一個班級有5例以上有關聯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二是當天入校後班級新發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達5例及以上者;三是發現當天內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累計達本班學生30%及以上。
其中“累計”包括三部分的學生:(1)已經因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在家休息的學生;(2)當天晨檢時發現(未入校)的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3)當天入校後新發現的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記者 蘇軍 通訊員 焦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