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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於結核病活動期內的女性患者不宜懷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3月24日專電(記者劉衛宏)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第三軍醫大學新橋醫院專家提醒,處於結核病活動期內的女性患者不宜懷孕,否則易導致病情惡化,胎兒也有感染結核的可能。

    新橋醫院呼吸內科副主任李琦教授介紹,肺結核是一種較為多見的慢性呼吸道傳染病,是女性最主要的傳染病之一,全球每年死於結核病的婦女超過100萬人。少女和孕婦由於內分泌的變化,營養、産後和哺乳期的生理變化,使免疫力受到削弱,導致結核病發病率逐年上升。

    李琦教授説,正處於結核病活動期內的女性患者,主要是指有以下明顯症狀的,例如發熱、盜汗、全身乏力、咳嗽、咯血以及胸部檢查X線發現浸潤滲出性病變、血沉降率升高。在這種情況下,女性結核患者應注意避孕,因為妊娠期卵巢激素會使肺持續充血,血液中膽固醇增高,有利於結核菌生長,這些都會使結核病惡化。此外,産後還易發血播型甚至全身性結核,胎兒也可能因此感染上結核,或因妊娠期間治療不當而導致胎兒畸形。

    李琦教授説,在妊娠期間,孕婦若患上肺結核,要視具體情況來判斷能否繼續妊娠。如正處於肺結核活動期的患者若發現懷孕,應儘早實行人工流産,以免産生不良後果。等到結核病變輕微且處於恢復階段,或肺結核病情穩定,無並發癥及伴發病並停藥一年之後,體內抵抗力得以恢復,再懷孕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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