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3月29日專電(記者陳健)成都將於4月1日起實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全部納入覆蓋範圍,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成都市醫保局副局長徐洪高29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在成都市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和未在成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參加了《成都市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三》且連續不斷繳費的人員,都屬於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參保範圍。
據介紹,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參保人員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徐洪高説,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實施後,有助於解決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部分參保人員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