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5月18日專電(記者 朱旭東)有的人受外傷後,為了傷口早日長好,天天到醫院門診換藥。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江蘇省人民醫院專家表示,如果過於頻繁換藥,不僅不能促進傷口癒合,反而極易因揭開紗布時的撕拉、牽扯而刺激傷口。
專家表示,對普通感染的傷口,分泌物不多,肉芽上皮生長較好者,以間隔1-2日換藥一次為宜;分泌物多的創面,應每日或隔日換藥;膿液或滲液較多的創面,應每天換藥1-2次;較大較深的傷口,填塞的濕紗布條必須每天換1-2次,必要時更換濕透的外層敷料,不必每次做創口內換藥;對外科手術切口,即一期縫合的無菌傷口,若病人無反應,可以拆線時再換藥。
但是,在出現不明的發熱、疼痛、出血、有厭氧菌感染可疑,或敷料脫出、敷料臟了,以及膿液增多、有異味等,應及時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