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中小學食堂將全部達到B級以上衛生標準,不達標的食堂必須停辦。市教委和市衛生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校加強學生食品安全工作。
按照要求,各校各類食堂均需備案,按標準建設,提升衛生管理等級。根據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食堂建設執行標準,操作間面積不得小于50平方米,操作間50平方米供餐100人;供餐量每增加1人需增加操作面積0.25平方米,不得超量生産。操作間面積要根據供餐量及時調整,增加經培訓合格人員和相應設備設施。
所有食堂和學生餐生産單位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供餐,學生營養餐生産單位還應取得學生營養餐供餐證明。
各校用於就餐的教室每週至少消毒一次,衛生部門不僅需依法對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學生營養餐定點生産單位進行監管,同時還需加強對學校周邊50米內的小餐館的監督。
學校、幼兒園還將設立開放日,聘請學生、家長義務監督學生集體就餐情況。各校還需公佈食譜和衛生檢測結果以及收費情況,主動接受監督。(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