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又有兩項醫保惠民“大禮包”將惠及參保人員—9月起,腫瘤病人放化療、動態血糖檢測等114項近年來臨床治療應用普遍的診療項目將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心臟起搏器等6項人工器官醫保限額報銷標准將在現有標準上提高50%。據悉,這是北京市2010年落實醫改要求,計劃出臺八項醫保惠民措施的其中兩項,可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網站7月30日公佈了《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庫、服務設施報銷範圍修改及增補內容(三)》,對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報銷範圍進行調整。將近年新開展的臨床治療必需、技術成熟、應用普遍、價格合理的114項診療項目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9月1日起執行。
這114項診療項目涉及服務設施、檢查治療、檢驗、手術、醫用耗材5部分,其中有70多種屬於甲類報銷範圍,所發生費用全部納入醫保,然後個人按比例報銷;乙類報銷的項目,個人負擔比例從8%到20%不等。還有一些項目對指定醫院、病症等有限制。
常見的項目如治療性牙周潔治、乳腺癌根治術(保乳改良根治術)、前列腺微波治療以及腫瘤病人的放、化療等。像新增的“伽馬刀”,適用於顱內深部小于3厘米的實質性病變(包括顱內動靜脈畸形)的參保人員在天壇醫院使用,屬於乙類報銷,個人負擔20%。
也有不少應用普遍的特色診療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所謂特色診療項目,並非每家醫院都有,而是對每個項目都規定了指定醫院,在這些醫院才能報銷。拿婦科特色診療項目“子宮肌瘤電切術”來説,目前可報銷的是天壇和世紀壇等A類醫院。9月起,這個項目將向所有定點醫院放開,按子宮肌瘤摘除術標準收費,甲類報銷。又如糖尿病患者經常使用的“動態血糖檢測”和“胰島素強化治療”,患有I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或糖尿病合併妊娠等的參保人員都可在定點醫院享受報銷待遇了。
此外,所有診療項目均在工傷保險支付範圍內。(袁京)
心臟起搏器等6項人工器官限額報銷標準提高50%
9月1日起,北京市將提高6項參保人員安裝體內人工器官的醫保報銷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在現有的基礎上再提高一半。北京市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人員和離休幹部安裝體內人工器官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最高費用標準,將比照這一規定。
具體包括:
心臟起搏器:單腔的每套由16800元調整為25200元、雙腔及三腔的每套由21600元調整為32400元、臨時的每套由7200元調整為10800元。
心臟瓣膜:生物膜每套由8400元調整為12600元、機械膜每套由9600元調整為14400元。
人工晶體:每只由810元調整為1215元。
人工關節:人工髖關節每套由5400元調整為8100元、人工膝關節每套由6000元調整為9000元、人工股骨頭(半髖關節)每套由3960元調整為5940元。
人工血管:一次住院期間發生的人工血管費用由21600元調整為32400元。
安裝埋藏式心臟復律除顫器及其它體內人工器官:由21600元調整為324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安裝體內人工器官實際收費低於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金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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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6項醫保惠民大禮包
1、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由17萬提高到30萬元;同時提高職工住院大額醫療互助報銷比例,在職職工由70%提高到85%,退休職工由85%提高到90%。城鎮居民中“一老”和“無業”的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由7萬提高到15萬元。
2、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社區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在職職工從70%提高到90%,70歲以下退休人員由85%提高到90%。在職職工在大醫院門診報銷比例也從50%提至70%。
上述兩項政策已于5月1日正式實施。
3、出臺2010年新版醫保藥品報銷目錄,將國家新增的400多種藥品全部納入北京市藥品庫,調整後將達2400多種。
4、擴大醫保門診特殊病範圍,在原有三種可報銷的疾病外,新增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肝移植後的抗排異治療等三種報銷項目。
5、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即統一政府補助標準;統一建立居民門診報銷制度;統一參保繳費時間;統一基金的調劑使用;適度提高個人繳費水平。
6、研究建立基本醫保個人負擔過重群體的醫療費用兜底機制。
上述4項政策將陸續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