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專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3日對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産的“前列清茶”、河南淩雲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腰枕治療儀”、保健食品“新滋美膠囊”(國食健字G20070117)等11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予以曝光。
這些發佈嚴重違法廣告的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包括: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産的藥品“前列清茶”,吉林天藥本草堂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心舒膠囊”,湖南樂邦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龜蛇酒”,貴州家誠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解毒止瀉膠囊”,青海省格拉丹東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回生甘露丸”,保定中藥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舒筋丸”(廣告中宣傳名稱:金關捷),河南淩雲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腰枕治療儀”,北京盛世臨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盛世臨紅外保健系列貼-I型(商品名:化糖貼)”,哈爾濱市天地仁醫藥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痔瘡磁化膏推射器”,保健食品“新滋美牌新滋美膠囊”(國食健字G20070117),保健食品“東方之子牌雙歧膠囊”(國食健字G20050741)。
據介紹,這些違法藥械廣告有的含有利用專家、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有的産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與此同時,一些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
此外,保健食品“新滋美牌新滋美膠囊”(國食健字G20070117),其批准的保健功能為“抗氧化”。保健食品“東方之子牌雙歧膠囊”(國食健字G20050741),其批准的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但廣告産品保健功能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據悉,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管理,整治違法發佈廣告行為,進一步規範廣告發佈秩序,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了對轄區內廣告發佈情況的監測,並及時發佈了違法廣告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此進行了匯總。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發佈的2010年第3期違法廣告匯總,在公告匯總期間,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形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7724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2257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4185次。撤銷或收回了因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123個藥品廣告、4個醫療器械廣告和13個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吉林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347次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提醒消費者,要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保健食品沒有治療功效,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