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記者獲悉,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發出關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全省開始組織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參保費全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
通知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醫保。如失業保險參保地與失業前單位職工醫保統籌地區不一致或失業前單位未參加職工醫保的,參加失業前單位所在地的職工醫保。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跨統籌地區轉移的,其職工醫保關係可隨同轉移,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政策。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剩餘期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轉出地標準一次性劃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有關規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轉出地失業保險基金劃轉的資金繳納轉入地職工醫保費的不足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補足,超出部分併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陳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