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河北省衛生廳、中醫藥管理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門急診管理,規範醫療救治行為,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為確保救治及時有效,通知要求各地各醫療機構落實好首診負責制。首診醫師須對接診患者,特別是對危、急、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會診、轉診、轉科、轉院、病情告知等醫療工作負責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急診患者;對危重急診患者按照“先及時救治,後補交費用”的原則救治,確保急診救治及時有效。要按照病人的疾病危險程度及時認真進行分診,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應當立即實施搶救。
按照有關要求,各醫療機構的門急診病歷記錄應當由接診醫師在患者就診時及時完成,就診時間應當具體到分鐘。搶救危重患者時,應當書寫搶救記錄,內容包括病情變化情況、搶救時間及措施、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姓名及專業技術職稱等。因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註明,以確保每位就診患者病歷資料的完整性和治療連續性。
此外,河北省還對加強門急診科室建設做了具體要求。各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急診科設施配置要求配置儀器、設備、設施等,明確崗位職責與工作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和檢查措施,保證所有儀器、設備隨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所有搶救藥品種類齊全、有效,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記者 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