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了解到,從9月起,全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牧民如患重型精神病、終末期腎病需要透析、耐多藥結核病和布魯氏桿菌病等四種重大疾病,在醫療過程中,可通過實施臨床路徑管理、鎖定費用、按病種付費等方式,減輕就醫負擔。
其中,重型精神病採取按床位付費的方式,患者在本盟市指定的定點醫院救治每日只需要自付10元錢,其他費用按照病程向醫院付費即可;終末期腎病治療由具備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條件和技術能力的二級以上醫院承擔。定額付費標準為每月5000元,患者在二級醫院救治每月自付100元,在三級醫院救治每月自付150元;耐多藥結核病由自治區以及盟市級傳染病專科醫院承擔救治,定額付費標準為每月1500元,患者每月自付100元;對於布魯氏桿菌病患者,各盟市均設有定點救治機構,不論急性期和慢性期治療,均按住院政策補償,個人只需負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