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26日專電(記者 陳健)記者26日從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10月1日起,參加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被犬只咬傷後可按規定享受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成都市人社局負責人介紹,目前在狂犬病發病死亡的人群之中,絕大部分人員未接受過狂犬疫苗注射,除了一部分人主觀上不夠重視之外,還有很多是因為經濟原因。成都實施的這項惠民新舉措,對於減輕犬傷患者的經濟負擔、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促進狂犬病防治等具有積極作用。
從今年10月1日起,犬傷患者只要符合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條件的,在犬傷處置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犬傷所發生的傷口處置、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費)的門診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將按每人最高不超過200元的標準限額支付。
此外,為配合犬傷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報銷政策的出臺,成都市衛生局已經向社會公佈了全市375家犬傷處置費用醫保報銷定點醫療機構,實現了犬傷處置醫療機構的城鄉“廣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