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0月23日專電(記者 熊琳)記者23日從黑龍江省衛生廳了解到,按照方便群眾和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原則,這個省近日要求全省各地合理配置鄉村醫生,今年年底每個村衛生所(室)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
按照要求,黑龍江省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域內行政村和服務人口數量,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本地鄉村醫生需求人數,報市(地)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省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鄉村醫生的聘用,按照“競爭上崗、擇優聘用”的原則,以在村衛生所(室)執業並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員為競聘對象,通過考試考核等方式,選拔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較高的人才。對於落聘的鄉村醫生,在以後的招聘中要優先聘用。
黑龍江省要求各地對鄉村醫生人數不足的地方,可打破戶籍限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保證每個村衛生所(室)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以上工作均在2011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