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3月7日專電(記者 許茹)從2012年4月起,國家將把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納入角膜接觸鏡監管範疇,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監管。為加強監管,成都市食藥局從3月起,開始對彩色平光隱形眼鏡市場摸底,充分掌握全市生産、經營現狀。
成都市食藥局提醒,從4月1日起,沒有取得角膜接觸鏡經營資質的經營者不得經營彩色平光隱形眼鏡,任何經營者不得經營未經註冊的彩色平光隱形眼鏡。同時提醒消費者,彩色平光隱形眼鏡與用於矯正視力的隱形眼鏡一樣,屬於較高風險的醫療器械産品,使用不當可能對眼睛造成傷害,請慎重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