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記者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以往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今後都改為由工傷保險基金統一支付。
河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説,按照新的政策,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分兩檔報銷:在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住院治療,每人每天25元;在其他地區住院治療,每人每天20元。
工傷人員到統籌地區以外治療工傷,或配置(更換)輔助器具,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不同情況有不同支付標準。具體為:市內交通補貼為每人每天20元;乘坐長途公共汽車、火車(硬臥或硬座,高鐵、動車二等座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實報實銷;如果工傷人員病情特殊,需要選擇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在外出前經過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後方可據實報銷。
異地治療的食宿費用今後也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據實報銷。具體為:工傷人員在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治療工傷,最高不超過每人每天150元,在其他地區,最高不超過每人每天120元。(記者 楊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