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昌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調查顯示,江西省2010年農民因病致貧率為39.39%,需住院未住院率為9.48%。儘管與2003年新農合推行前有較大改變,但一些重大疾病依舊讓農村居民談病色變。
江西省參合農民已超過3200萬人,為切實解決村民因病致貧難題,建立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機制,江西省衛生廳、省財政廳7月2日公佈《關於印發<江西省2012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補充規定>的通知》,開展農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試點,21種疾病的報銷比例將大幅提高。
21種救助疾病中含肺結核
“這些重大疾病是指危及群眾生命健康、治療費用高的疾病。”7月2日,江西省衛生廳農衛處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新農合與醫療保障制度的結合,提高對農民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障水平。
據介紹,江西省此次救助農民重大疾病的範圍大致包括21種疾病,在已開展的尿毒症免費血透、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白內障和唇腭裂免費救治的基礎上,增加2012年在全省開展的16種疾病救治試點,這些疾病包括: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等。根據救治病種臨床路徑或標準化診療方案,測算並限定相應病種的合理診療費用;在限定費用的基礎上,實行按病種付費。
記者注意到,不是所有農村村民都能納入救治範圍,患者必須同時滿足已經參加新農合、治療方法符合重大疾病救治範圍、在定點救治醫院治療三個條件。
被救助者報銷比例大幅提高
根據此前的新農合報銷比例,在省、市級大醫院治療重大疾病,最高報銷比例只有50%左右。
此次試點對於列入重大疾病救治範圍的病種,住院按《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要求根據病種付費。重大疾病患者在二級定點救治醫院就醫,新農合按定額標準的75%補償;在三級定點救治醫院就醫,新農合按定額標準的70%補償,補償金額計入年度住院補償封頂線。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患者,由醫療救助按定額標準的20%給予救助;當年累計救助額度不超過年封頂線。
而重大疾病患者付費,以當次住院實際發生的醫藥費用為基數,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在二級定點救治醫院就醫的按25%的自付比例支付個人承擔的費用,在三級醫院就醫的按30%的自付比例支付個人承擔費用。
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在定點救治醫院治療,經新農合和醫療救助按規定報銷後,按個人實際負擔費用支付。但是,因自動出院、轉院、死亡等特殊原因,重大疾病患者中途退出主要治療,且醫藥費用未達到定額標準50%的,按實際發生的住院醫藥費用,新農合基金對在二級、三級定點救治醫院就醫的分別按75%、70%的比例補償,醫療救助基金按照20%的比例給予救助,當年累計救助額度不超過年封頂線。
入院時應按病種交3成費用
根據試點方案,經確診的重大疾病患者或親屬,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卡)及有確定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到參合地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登記備案並填表。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患者,需由縣級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在申請表上進行認定,申請表由患者辦理救治手續時交給醫院。
重大疾病患者入院時,只需按該病種定額標準的30%預交自付部分費用。患者出院時,按當次住院實際醫療費用及規定的患者自付比例,結清個人自付費用,其預交的住院費用多退少補。
對困難救助對象應優先安排救治,並適當減免預交自付費用。
在費用結算方面,定點醫院對患者發生的醫藥費用按規定實行即時結報(直補),由定點救治醫院先墊付新農合和醫療救助應支付的費用。縣級新農合、醫療救助經辦機構須在1個月內撥付定點救治醫院重大疾病救治墊付款。
“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只是第一步,具體救助方案還在擬定中。”2日,江西省衛生廳農衛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可以肯定的是,農民實際報銷比例只會比70%或者75%更高,多數患者自費比例將在兩成以內。
定點醫院不得推諉危重患者
為規範診療服務,我省要求定點救治醫院應嚴格審查與確認患者參合身份、是否符合重大疾病範圍。對不符合重大疾病範圍的患者應做好政策解釋。按照衛生部確定的重大疾病臨床路徑進行診療和收治患者,規範醫療服務行為與收費行為,保證醫療安全和醫療質量,主動接受監管。
此外,定點救治醫院不得拒收、推諉危重患者;不得將重大疾病範圍之外的病種(或治療方法)升級或串換為重大疾病範圍內病種(或治療方法);不得減少重大疾病規範化診療方案中包含的診療項目與服務內容;不得將重大疾病規範化診療方案包含的醫藥費用通過外購處方、門診處方、門診檢查、外院檢查、分解住院、分解費用等各種方式排除在住院醫藥費用之外。
江西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點多面廣意義重大,如果定點救治醫院出現違規行為,由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設區市或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取消其新農合定點資格,並向社會公佈。(記者 張緒鴻 實習生 張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