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自20日起,哈爾濱市銷售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查驗購買者身份證並對其姓名和身份證號予以登記。
自20日起,藥品零售企業要從嚴控制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單次銷售數量,藥品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同時,設置專櫃、專人管理、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藥品名稱、規格、銷售數量、生産企業、生産批號、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發現超過正常醫療需求,大量、多次購買的,應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對違反規定銷售造成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藥品經營企業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於涉嫌構成犯罪的,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奚萌萌 記者 李天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