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記者從江西省衛生廳獲悉,江西省將對貧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開展免費救治,患者在定點醫院急性住院時可享受30天免費救治,緩解期門診患者每人每年獲1200元補助。
此次救治的對象及範圍包括:持有江西省常住戶口、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貧困家庭(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鎮“三無”人員、福利院供養孤兒、新增四類優撫對象和低保邊緣戶)重性精神病患者。
江西省規定,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並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長期患病會嚴重損害患者的社會功能。同時,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屬地就近原則,由監護人在本轄區內選擇一家定點住院及門診醫療機構,原則上一年內不得更換。
據江西省衛生廳介紹,重性精神病患者在急性期住院時,一個參保年度內,患者急性期住院限享受一個週期即30天的免費救治,若病情需要,經定點住院醫療機構申請並批准後可延長至45天。另外,還可獲得依據臨床路徑確定的全省定額補助標準:三級醫院為6500-7500元、二級醫院為5500-6500元、一級醫院4000-5500元。如患者住院時間未達到定額規定天數,按定額標準轉換成床日付費。
救助方案規定,患者緩解期門診定額補助標準為1200元/年/人,並按每人每月100元計算。(記者 張緒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