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其共同點在於:作為保健食品或一般食品,首先必須是食品,必須具備食品的基本特徵,即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和衛生要求。兩者的主要區別有:
(1)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質),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強調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2)保健食品是為特定人群而設計的,一般有特定的食用範圍,而一般食品無特定的食用範圍。
(3)保健食品必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註冊,而一般食品無需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註冊。
(4)保健食品只具有某種或若干保健功能,不能為人體提供各種所需的營養素,更不能把保健食品作為各種營養素來源的主要途徑。
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質,由於含量較低,在人體內無法達到調節機能的濃度,不能實現功效作用。保健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質是通過提取、分離、濃縮(或是添加了純度較高的某種生理活性物質),使其在人體內達到發揮作用的濃度,從而具備了食品的第三功能。
保健食品,是依法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應當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産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包裝、説明書應標注以下內容:
保健作用和適宜、不適宜人群;
食用方法和適宜的食用量;
貯藏方法;
功效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保健食品標誌;
生産日期、保質期;
執行標準/質量標準;
保健食品生産企業名稱及地址;
生産企業衛生許可證號。
區分藥品和保健食品,有以下四個方面:
(1)兩者的批准文號不同。藥品的批准文號是“國藥準字……”,而保健品文號則有“國食健字……”“衛食健字……”“衛進食健字……”等。
(2)應用目的不同,藥品是用來防病治病,甚至救命,而保健品則主要用於身體功能的保健,沒有治療疾病的作用。
(3)執行生産工藝標準不同。國家規定藥品應在GMP(良好的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車間按嚴格的《藥品質量標準》規定的工藝要求實施生産,而且保健食品實施的是保健食品良好生産規範。
(4)銷售渠道不同,藥品只能在藥店或醫療機構銷售,處方藥還得憑處方才能購買;保健食品則可以在一般性超市及食品店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