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7月3日專電(記者李平)記者近日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2013年,貴州省將在缺乏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城市社區,優先開展購買服務等方式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力爭到2015年,每個社區都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貴州省日前公佈的“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實施方案”中,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確定政府購買服務的範圍、內容等,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給予足額補償,並將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醫保定點單位,建立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公立醫院)所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可參照執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政策。
該《實施方案》還要求,對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加強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建設,建立基本藥物信息條形碼(電子監管碼)和藥品電子監管平臺,對基本藥物從生産出廠到使用實行全品種全程電子監管;對制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基本藥物不良反應加強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保證基本藥物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