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在便民利民、誠信經營、藥學服務方面應該達到哪些標準?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上海市推薦性地方標準《零售藥店服務規範》對此作出了明確要求,讓全市3400余家零售藥品服務質量有“規”可循。這在全國醫藥零售行業尚屬先例。
據了解,該地方標準由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組織起草。標準對服務環境、設施設備、營業人員、現場管理、服務要求、投訴處理、信息管理、安全防範及突發事件處置等八個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便民利民服務,購藥諮詢、用藥指導、健康衛生諮詢,依法誠信經營,堅持價格合理;做到問病賣藥,當好參謀,規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