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等六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自願基礎上,可以享受門診免費服藥。市衛生局等多部門聯合出臺新政,11月中旬起,京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可免費使用基本藥物治療,但須到戶籍所在地建檔。截至上半年,北京有6.3萬重性精神病人。
重性精神疾病指的是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六種嚴重精神障礙。重症精神病人的治療與管理直接關係到社會治安與穩定。實行基本藥品免費制度主要是幫助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恢復社會功能,有效防止和減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危險行為發生。日前,北京市頒布《北京市門診使用免費基本藥品治療嚴重精神障礙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等十余委辦局參與制定,也是北京市醫改的一項重要內容。
享受免費服藥政策的重性精神病人,須在自願基礎上建檔管理。六類重性精神病人建檔後,可領取門診免費治療手冊。憑手冊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免費服用相應基本藥品。根據規定,各區縣原則上確定一所具有精神障礙診療資質的醫院作為定點醫院。
據了解,免費藥品目錄是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首都綜治辦及市民政、財政、人力社保、藥監、殘聯等部門,共同組織醫學專家、藥學專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代表,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礎上,按照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簡易方便、市場保障供應等原則遴選的。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稱,嚴重精神障礙免費基本藥品將每三年調整一次。(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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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藥條件:
1、北京市戶籍。
2、北京市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具有精神障礙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近一年內出具的嚴重精神障礙診斷證明。
領藥流程:
1、建檔案:持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建立檔案
2、領手冊:領取門診免費治療手冊
3、定醫院:確定一所提供服務的醫療機構
4、免費服藥:持免費治療手冊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免費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