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00萬平方米的熱計量改造項目集中在城六區,涉及居民約15萬戶。10月22日,從京能集團下屬北京熱力了解到,經過熱計量改造後,居民冬天取暖的供暖費繳費標準和方式都會發生較大變化,但總原則是供暖費先按面積收,多退少不補。
繳費標準一:啟用熱計量繳費後須交“底兒錢”
從改造工程實施單位了解到,2013年計劃進行熱計量改造的民宅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非節能建築,需要通過老舊小區改造成為節能建築後,再進行熱計量改造;另一類是本身具備一部分節能設施但並不徹底的住宅樓,可以直接實施熱計量改造工程。
改造後的熱計量小區也有了不同的繳費標準:住宅熱計量收費試行價格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構成。
其中,基本熱價俗稱“底兒錢”,按照建築面積徵收,燃煤鍋爐供熱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準為7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熱力集團供熱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準為12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燃氣、燃油、電鍋爐供熱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準為18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計量熱價則按照用熱量徵收,價格標準為0.16元/千瓦時(44.45元/吉焦)。
“與民用水、電不同,熱計量供熱還要收‘底兒錢’,很多居民都不理解。”一家供熱企業負責人説,其實是因為熱源出供熱廠、進入城市主管道,再被送到居民樓下的途中,本身會産生比較大的能量消耗,需要由全體熱力用戶來分攤。“這部分就是收的‘底兒錢’。”
繳費標準二:先按面積繳費,節約金額來年接著用
“你們發了個通知就直接在小區裏進行熱計量改造,我們今年的供暖費增加了怎麼辦?”得知熱計量繳費標準後,和多數居民的第一反應相同,豐臺萬泉寺萬潤風景小區居民何女士擔心多交供暖費,趕緊按照通知上留下的電話,打到豐台區供熱部門。
“您放心吧,您家裏今冬的實繳供暖費肯定不會超過往年。”見何女士還不太明白,對方趕緊解釋,雖然裝上了熱計量設施,但熱計量繳費標準並不會馬上在小區裏執行,而是沿用老辦法“兜底”的方式——不論熱計量統計的供暖季熱費是多少,居民最多只需掏往年按面積計算供暖費時的金額。
供暖部門常説的所謂“多退少不補”,即是根據《北京市居住建築供熱計量管理辦法(試行)》,供熱單位對居住建築實行供熱計量收費的,應當在採暖期開始前,先按現行供熱方式(按住宅面積)一次性收費。採暖期結束後清算,當供熱計量的熱費低於按住宅面積收費時,用戶多交的熱費由供熱單位返還或在下一個採暖期予以抵扣。當供熱計量的熱費高於按照住宅面積收費時,按住宅面積計算的熱費收取。
這下何女士踏實了,馬上到小區物業繳了供暖費。
何女士家住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往按照清潔能源30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的價格計算,她家一冬的供暖費為2700元,如果2013年熱計量的結果為3000元,她也只需繳2700元;如果供暖季過後,她家的熱計量金額為2400元,“省”下的300元,將會在下一個供暖季前,自動返還到她家的供暖費繳費卡賬戶裏。
和電力公司出的電卡一樣,這種“暖卡”裏的賬戶餘額也不能取現,居民可以再往卡裏充錢,用於下次供暖繳費。
政策釋疑
熱計量新標準為何不立即執行?
在北京市民宅熱計量改造工程啟動之初,有關部門的主導思想是讓居民逐漸接受熱計量收費。原來按面積收供暖費是個死數,現在按熱計量收費,特別是第一年大規模進行民宅熱計量改造,居民心裏沒譜。2013年規定“熱計量收費設上限,居民不超往年繳費金額”政策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居民對熱計量收費有個逐步了解和適應的過程。
相比于目前比較普遍的自採暖和集中供暖,執行熱計量收費後,居民的冬季取暖支出將如何變化?2010年,供熱部門曾找了北京市17戶住戶進行試點,其中8戶居民熱計量費用高出原來按面積收費金額,9戶居民熱計量收費低於按面積收費。
為什麼在供暖季前先收供暖費?
北京市一家國有供熱企業負責人回應,其實供熱所需要的水、電、燃氣、人工、維修等費用都是需要提前支出的,這些費用並不是供熱之後才産生的。以一家熱力站為例,支出方面基本由人員工資、水電費、設備維修費、燃料構成。人員工資需要全年支付,設備檢修也需在供暖季前完成,水電燃料等都需要提前購買儲備。“如果燒煤就要提前儲備至少四分之三的煤量,如果燒天然氣就要提前購卡充值,保證爐子一點起來就能給居民送熱。”(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