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工程學報》2008年11月刊登的一項研究成果表明:在我國目前的殘膜回收技術條件下,應綜合考慮地膜覆蓋技術對農作物産量的正面效應和負面影響;從長遠來看,長期使用地膜覆蓋技術其實是不經濟的。
地膜覆蓋技術因其可以提高土地資源、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從而實現農作物産量的提高,因而近些年來得到廣泛應用。據調查,自1994年以來,我國地膜覆蓋面積平均每年增長66萬公頃,2005年地膜覆蓋面積已達1300萬公頃以上。然而,隨著地膜的老化、破碎及回收不全,其在農田的殘留現象相當普遍。由於塑料製品主要成分是聚烯烴類化合物,自然條件下極難降解,在土壤中可殘存200年至400年之久。長期存在於土壤中的殘膜嚴重地影響根係的生長髮育、水肥的運移,致使農作物減産。
研究者以湖北省試驗數據為例進行了嘗試性研究。結果顯示,湖北省在使用地膜覆蓋技術36年後,殘膜所造成的農作物減産率大於由地膜覆蓋技術引起的農作物增産率,殘膜對農作物産量的負效應再持續16年則可以抵消由於地膜覆蓋所增加的全部産量。
這項研究結果提示,地膜覆蓋技術雖然在糧食增産方面起到積極作用,但其殘留對農作物的減産作用不容忽視;要綜合考慮兩方面的效應,從而保證地膜的可持續利用,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