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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消協發佈“十一”境外購物警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10月2日專電(記者孫彬)針對內地與香港、東南亞等地區在商品售賣方面存在的差異,江蘇省消協發佈出境消費警示,指導出境人員安全購物。

    首先,遊客要購買高檔商品,必須要預先做好準備。在購買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這些商品的價位、款式、成色和計量方法。由於境外大部分商品沒有價格限制,商品的價格主要由賣方根據進貨渠道、競爭狀況、經營成本和水平而定。因此,不同商店出售相同商品的價格可能有很大差別,消費者不能因價格因素而換貨或退貨。

    其次,付款前要仔細查驗商品。確保貨品完好無損,配件齊全。特別要注意提貨時防止貨品被調包。同時,要求售貨員將口頭承諾清楚地標明在發票上,如黃金的成色、重量和當日金價,珠寶的等級和重量。

    第三,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不同,如中國香港有關規定明確,出售後的商品只有因質量問題或銷售商無銷售資格等原因,消費者才可要求退換,因一般原因要求退貨是不予接受的。

    消協人士還提醒,購物時應索取收據或憑證。不管事後有否糾紛,都應要求商家提供收據或可以證明此項交易的資料。消費者必須仔細詢問和閱讀保留有關票據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消協特別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水貨。水貨的價格雖然低,但廠商不為這些商品提供保修服務,且不能進出海關。購買水貨違反我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法律規定,會引起很多不必要麻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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