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四川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發出了《關於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和導遊人員等級考核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和導遊人員等級考核收費標準出臺了新標準。新標準自今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3年。
新的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如下:筆試每人每科30元(其中包括省旅遊局收取的每人每科12元和市、州旅遊局收取的每人每科18元)。面試每人60元(省旅遊局收取)。口譯每人25元(省旅遊局收取)。
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考務費的收取也將於下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中級考核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6元(其中包括國家旅遊局收取的每人每科16元和省旅遊局收取的每人每科50元)。高級考核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80元(其中包括國家旅遊局收取的每人每科30元和省旅遊局收取的每人每科50元)。特級考核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250元(其中包括國家旅遊局收取的每人200元和省旅遊局收取的每人50元)。
《通知》要求,收費單位應到各市、州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並按財政隸屬關係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以上收費均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應分別繳入中央、省級和市(州)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並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