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5月23日專電(記者劉曉莉)記者5月23日從寧夏銀川市政府獲悉,根據日前通過的《銀川市旅遊條例》,網絡旅遊經營者須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旅行社業務。
根據要求,網絡旅遊經營者應為旅遊者提供真實、準確的旅遊服務信息。為旅遊者提供遊覽、旅行、住宿、交通、餐飲等旅遊仲介服務的網絡旅遊經營者,應當選擇有經營資質的旅遊經營者作為提供方。
為旅遊者提供旅遊仲介服務的網絡旅遊經營者選擇沒有經營資質的旅遊經營者作為服務提供方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違反者沒收違法所得,可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