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黃浦江水上遊覽經營秩序,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上海市港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條例實施細則》和《上海市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規定,發佈了黃浦江水上遊覽客票票樣。
票樣正面由正券和副券兩個部分組成,主要包括:航運單位名稱、航線名稱、船名、上船地點(泊位)、開船時間和票價等要素;背面印有遊客須知。有關注意事項由各航運單位自定。紙張為雙銅版紙,重量為100至200克。
各黃浦江水上遊覽企業從2007年9月10日起全部使用統一的客票票樣。原自行設計的票證樣式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