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18日專電(記者鄧伽)記者從海南省交通廳獲悉,為保障春節期間海南省的旅遊運力,該廳規定2009年春運期間全省旅遊客車一律不得從事跨省包車業務,各運管機構不得給予旅遊車發放省際包車牌。
據介紹,海南省交通部門將嚴厲查處旅遊車經營者以車輛報停為名私下承攬客運業務。春運期間,由省道路運輸局運管科負責將辦理報停的旅遊車車牌號以短信方式發送至各市縣運管機構稽查工作負責人,重點加強對報停車輛的檢查。
春運期間,除確有安全技術故障外,海南省內旅遊車原則上一律不準報停。確因安全技術故障需要報停檢修3天(含)以上的,由旅遊客運企業向海南省道路運輸局運管科申請辦理報停手續,並交回該車營運牌證,事後憑機動車檢修企業出具的正規、有效檢修清單和費用發票領回牌證,恢復營運。如不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停手續或事後無法提供正規、有效檢修清單和費用發票的,視為虛假報停,將按《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有關“擅自脫班”等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