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2月22日專電(記者朱峰)河北省公安廳日前出臺多項便民措施更好服務群眾,曾比較複雜繁瑣的出國(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開始全面下放。
據河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周穎建介紹,目前出入境管理工作屬於中央事權,受理、審批、簽發出國(境)證件須經公安部授權。目前,河北省共有經公安部授權的機構130個,已經上報等待公安部批准授權的機構20個。河北省各市工作模式存在很大差異,有的是設區市出入境管理部門直接受理,有的是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009年,河北省將全面推動下放出國(境)證件受理審批權的工作,將出入境通行證的受理、審批、簽發下放到設區市出入境管理部門,將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受理權下放到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這項工作將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部完成。這樣公民就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縣級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設區市的市區居民可直接到市級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記者還從河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河北公民辦理出國(境)證件,由公民戶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受理、審批,河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統一制證、收費和發放證件,公民需要往返奔波省市。自2009年4月1日起,河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將製作好的出國(境)證件寄發到受理機關,公民可就近在受理機關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