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4月11日專電(記者梁書斌)為方便哈爾濱市居民再次赴港澳旅遊,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近日開設了再次赴港澳旅遊簽注專門窗口。
據介紹,申請人或委託人只要提交有效的往來通行證,在指定窗口領取申請表,並在申請表上簽名及留下辦理人的電話號碼,交付簽注費後,三個工作日後可領取證件。
據介紹,申請人需要符合三個條件:首次辦理通行證必須是本處辦理,非國家指定備案人員,原通行證前次必須是旅遊簽注。這一舉措的出臺,進一步簡化了手續,加快了辦理簽注的速度,縮短了簽注時限,為申請人再次赴港澳旅遊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