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7月19日專電(記者孟華)隨著暑期旅遊高峰到來,天津市旅遊執法大隊針對近期出現較集中的糾紛提醒消費者,旅遊出行要認真細緻地簽好旅遊合同,從三方面判斷合同當事人行為的合法性,以充分保障旅遊者的權益。
首先,在簽訂旅遊合同時要對旅行社的資格進行認證,看它是否“四證”齊全。“四證”是指旅遊經營許可證、質保金交納證明、旅遊保險保證書、營業執照,這是簽訂旅遊合同的第一基本要素。
天津市旅遊執法大隊負責人介紹,正規的旅行社所用的車輛和導遊、司機等都會比較規範,事故的隱患就會大大減小。出國旅遊的遊客,還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經營出境遊資格。此外,還要多觀察旅行社內工作人員。簽訂旅遊合同前一定要與旅行社面談,詢問相關費用等細節,多假設一些可能遇到的問題,看看旅行社的反應,還要觀察旅行社辦理程序是否規範。
其次,要特別注意合同主體的合法性。簽訂合同後要看清楚合同上是否加蓋了旅行社的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旅行社名稱與合同抬頭的旅行社名稱是否相符,經辦人是否簽署了真實姓名等,以避免因合同主體不合法導致合同無效,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另外,如果合同上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要謹記兩份合同都要修改,並且在修改的地方一定讓對方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