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4月26日專電(記者 劉彤)從2010年5月10日10時(聯網收費公路為出口時間)起,陜西境內高速公路將對所有載貨類機動車輛全面實施計重收費,目前的“車型加計重”收費模式將被取消,對超限車輛將徵收最高16倍的懲罰性通行費。
陜西現行的臺階式車型分類收費,使得同一車型空載、輕載和滿載收費標準相同,不能真正反映車輛對公路的佔有和使用程度。實施全計重收費,以車輛的車貨實際總重量作為收費的客觀依據,能夠真正體現“多用路多交費、少用路少交費”原則,確保車輛在交納通行費上公平合理。
據了解,全計重收費是以收費站現場實際測量的車貨總重為依據,對載貨類機動車輛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徵收方式。
在本次公佈的計重收費通告中,規定對於超限認定標準以內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計收通行費。超限認定標準以上的重量部分,超限50%以內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收通行費;超限50%-100%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0倍計收;超限100%以上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6倍計收。
超限認定標準,將執行國家七部委規定的超限標準。即二軸車20噸、三軸車30噸、四軸車40噸、五軸車50噸、六軸及以上車55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