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8月5日專電(李俊義、李永利)為進一步凈化和提升秦皇島市旅遊市場價格環境,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秦皇島市物價部門日前出臺新規,要求旅遊及餐飲娛樂業不得設最低消費。
據了解,該試行辦法規定,旅遊相關的娛樂服務行業,如演藝、茶座、酒吧等,經營單位對提供的服務項目和經營的商品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其他費用,不得設置最低消費標準。旅遊購物商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銷售商品必須做到明碼標價,一貨一簽,貨簽對位,價目齊全、標誌醒目,並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規範。
餐飲業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餐飲業經營者必須明碼標價,向消費者出示的菜單、菜譜須經價格主管部門監製,結算清單必須與標價相符,提供的服務內容和費用必須符合與消費者的約定。不得設置最低消費,不得採取虛假優惠折價等方式誘騙他人消費。
此外,該試行辦法還規定,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旅遊價格監管機制,完善價格監督檢查制度,堅決查處各種亂漲價、亂收費、變相漲價、價格欺詐、不明碼標價、惡意降價競爭,整治“零負團費”等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