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三亞8月8日專電(記者 鄭瑋娜)記者8日從三亞市物價局獲悉,為規範旅遊飯店客房價格行為,保持三亞市旅遊飯店客房價格的基本穩定,三亞市物價局將對“十一”期間旅遊飯店客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據了解,此次政府指導價管理時段為10月1日至7日。政府指導價定價方式為:採用基準價格加限定上浮幅度的方式。“十一”期間旅遊飯店各類客房銷售價格(含各類手續費、服務費,不含價格調節基金)以2010年“十一”期間客房實際銷售價格為基準價格,上浮幅度不超過15%,由旅遊飯店在基準價格加限定上浮幅度範圍內制定具體客房銷售價格;對於轉型、擴建或新開業等旅遊飯店,基準價格不可比或沒有基準價格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同一區域(地段)相鄰相近的級別相當的旅遊飯店2011年“十一”期間各類客房銷售價格為標準價格進行審核備案。
據介紹,客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管理。各旅遊飯店經營者務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將“十一”期間各類客房具體銷售價格報三亞市物價局核準備案,經核準備案的各旅遊飯店各類客房價格將通過《三亞物價網》(http://wj.sanya.gov.cn/)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