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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旅遊部門提醒:外出旅遊謹記四點建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04日 09時3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2日專電(記者 沈汝發)不少人選擇在元旦假期外出旅遊,福州市旅遊部門提醒,外出旅遊時,要謹記四點建議。

    ——查看組團資質,選擇優質産品。

    遊客報名跟團旅遊時,要選擇有證照的旅行社,即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報名出境遊前,應了解旅行社是否具備經營出境遊資質。在選擇旅遊産品時,要注重旅遊産品的質量,不要一味選擇低價産品,尤其對社區內、信箱裏、馬路上收到的所謂“旅遊廣告”提高警惕。

    ——明確購物次數,增強保險意識。

    遊客要仔細查看行程安排,留意出發時間、旅遊景點、用餐住宿標準等,尤其要明確購物次數和購物時間等。遊客要增強保險意識,結合自身情況和行程安排,合理選購相關保險,了解保險範圍和保險條款,並索要發票和保單。如赴境外旅遊,建議遊客購買含有境外緊急救助險種的人身意外保險。

    ——購物切莫衝動,應留消費憑證。

    遊客在旅遊地購買商品時,要看清商品價格、質量等,避免盲目衝動消費,購物時記得索要正規發票。遊客如遇旅行社強迫購物或變相強迫購物,可直接拒絕,已經購買的,要保留相關證據。在旅遊過程中發生旅遊服務質量問題或旅遊糾紛時,遊客可向旅遊質監部門投訴。

    ——提高保護意識,準備常用藥物

    出遊在外安全第一,遊客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同時根據個人情況準備一些常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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