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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提醒:攜帶物品貨幣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06日 15時2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2月6日專電(記者 吳宇)針對春節前夕一些旅客因違規攜帶物品在口岸屢遭“卡殼”的情況,上海海關提醒,旅客個人攜帶出入境的行李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

    據介紹,對入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錶、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徵稅。涉及煙酒商品,每位成年人可免稅攜帶酒精飲料1500毫升(一般為兩瓶)、香煙400支(一般為兩條)、雪茄100支、煙絲500克入境。海關對國家規定的20種商品須徵稅驗放,包括照相機、ipad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

    如果旅客回國時所購物品已超過了海關免稅額度,應選擇填寫《海關申報單》後走海關紅色申報通道,如實向海關申報並繳納稅款。如果旅客無法判斷所購物品是否超過免稅額度,建議走紅色通道向海關諮詢。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海關建議旅客隨身攜帶照相機、便攜式攝錄機、筆記本電腦等物品出境時,應主動填寫《海關申報單》後報請海關驗核,並將《海關申報單》妥善保存。復帶入境時,海關憑本次出境的《海關申報單》放行。

    根據國家關於貨幣出入境的有關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貨幣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超過這一限額要填寫《海關申報單》並選擇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根據現行規定,攜帶外幣現鈔超出折合5000美元出境,必須提供國家外匯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匯出境攜帶許可證明,攜帶人民幣超過2萬元則禁止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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