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去香港旅遊,由於攜帶的行李較多,他將貴重財物裝在了行李箱裏並辦理了托運。抵港後,陳先生忙於處理自己的事務,沒有馬上去取行李。待忙完來到行李領取處,卻發現自己的名牌行李箱不翼而飛。陳先生遂向當地機場警方報案。警方根據監控錄像,發現一男子取走了陳先生的行李箱,通過偵查將其拘捕。經搜查,該男子家中有十幾個不同款式、不同型號的名牌行李箱,價格從數千元到萬元不等,皆為其在機場竊取。
為此,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向廣大旅遊者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請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證件等隨身攜帶,最好不要放在行李箱中,以防被盜或在運輸中丟失。
第二,抵達目的地後,應儘快取回行李,以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第三,機場等交通樞紐單位應加強巡邏和安全檢查,核實寄艙標簽等有關信息,謹防魚目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