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宣部、民政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工商總局、國家林業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為了做好2009年清明節期間相關工作,實現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的工作目標,近日,海南省民政廳印發《2009年清明節工作方案》,部署2009年清明節相關工作。
根據方案的部署,今年的清明節各項工作安排主要分成四個階段:一是部署準備階段。3月25日前,海口、三亞市按照省廳的部署完成清明節群眾祭掃觀察點的設置工作,其他市縣也根據本地區實際設置觀察點。各市縣對所屬殯葬服務單位進行一次安全、服務質量檢查,並簽訂“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目標責任書。二是組織實施階段。各市縣認真部署3月28日至4月6日的應急值守工作,全力做好清明節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發生,並按時上報清明節期間有關情況。三是總結階段。清明節工作結束後,各市縣民政局對清明節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於4月12日前將清明祭掃工作情況報省民政廳。
為了確保2009年清明節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方案提出了四點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清明祭掃活動有序開展。二是要提高服務質量,確保人民群眾滿意。三是要加強監督,確保清明祭掃活動有序進行。四是要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