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決定從2009年3月18日至6月20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近100天聲勢浩大的殯葬集中清理整治活動,對全市山林、田間、鐵路、公路、河流、水庫兩側範圍內亂埋亂葬墳墓和非法經營性公墓以及以盈利為目的的農村公益性公墓進行集中清理整治。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市政府專門召開殯葬集中清理整治動員大會,下達清理整治目標任務。以市政府名義下發了《關於對全市範圍內亂埋亂葬墳墓進行清理整治的通告》和《實施意見》,就殯葬清理整治活動作出具體部署,要求各級政府儘快制定出集中整治工作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方案,在確保穩定的前提下,依法實施。
二是各部門齊抓共管,從組織機構上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成立了清理整治領導小組,清理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工作,各山林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管理範圍內的全面清理整治工作。市公安、工商、建設、財政、交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國土、規劃、民宗、臺辦、僑辦、雲龍風景管理處及市各新聞單位積極配合。市、各縣(市)區從有關部門和鎮、辦事處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督查組、道路巡查組和宣傳報道組分別開展工作,形成了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分步實施,依法有序地做好殯葬集中整治工作。清理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一)組織發動階段(3月18日至3月30日)。市政府發佈《通告》,召開清理整治動員大會,下達清理整治目標任務。市各新聞單位和各有關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活動。(二)全面清理整治階段(3月30日至5月31日)。各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及單位教育和動員墳主自行平遷墳墓。對於已安葬在非法公墓的墳墓一律予以遷移。對逾期不平遷的墳墓和無主墳按照行政區劃管轄範圍,由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專門力量予以平毀。恢復植被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平遷單位負責實施,重新綠化。對非法公墓和違規經營的公益性公墓進行執法查處,對製作、銷售的棺木等土葬用品及封建迷信用品進行收繳和集中銷毀。(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1日至月15日)。由市政府牽頭,在市民政、國土、市容、工商、公安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集中整治期間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不合格的進行限期整改。(四)總結表彰階段(6月15日至6月20日)。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