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起,北京市執行煙花爆竹明碼規定。20日,北京市發改委和市供銷合作總社聯合下發了《關於執行煙花爆竹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通知》,櫃臺擺放式銷售煙花爆竹須使用標價簽明碼標價,搭棚銷售煙花爆竹須使用價目表明碼標價。標價以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發佈的參考價格為基礎,各經營單位要設專人負責,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
明碼標價所需的標價簽、價目表由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所屬批發站點負責發放,經營者可到煙花爆竹批發點領取。(記者 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