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廳和省教育廳近日制定出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實施方案,2006年1月起,全省將全面實施入托、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
根據方案,各級各類托幼機構、學校負責入托、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的查驗登記工作,並在30日內向所在地醫療衛生機構(接種點)和兒童監護人反饋查驗登記情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接種點)負責轄區內入托、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的疫苗接種和補種。負責預防接種的地段醫療衛生機構(接種點)在接到反饋信息後,在10日內完成第一次補種,如兒童漏種的疫苗較多時,可安排在半年內完成補種。
據記者了解,驗證對象為全省各縣(區)所有托幼機構新收兒童、學前班、小學一年級新生、小學轉學學生。驗證對象應在新學年開學前攜帶預防接種證到原發證處或當地醫院預防接種門診,由預防接種專業人員認真核對接種情況,如經核查未按規定完成常規免疫的,醫院預防接種門診應及時為驗證對象出具《甘肅省托幼機構、小學新生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補種證明》。未能提供預防接種證及驗證證明的對象,學校、托幼機構必須動員其到當地醫院或接種點核查補種,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