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出臺的《濟南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從現在開始,濟南市不僅要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而且還允許符合條件的十一類外來人員落戶,專科生和技校生,也有落戶濟南的可能了。
根據《暫行辦法》,從現在開始,濟南市將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地方城鎮戶口等各種戶口性質,按照實際居住地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濟南人口遷移戶籍管理將實行條件準入制。基本條件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職業和收入,並結合年齡、婚齡、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條件,綜合作為准予遷入濟南市申報登記常住戶口的依據。市外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遷入濟南市落戶,實行相同的準入條件。
根據《暫行辦法》,以下11類人員將可以直接落戶濟南。1、幹部、工人調動。2、畢業生就業。3、引進的人才。4、投靠親屬。5、購房人員。6、納稅人員。7、軍人轉業和復員安置。8、離退休安置。9、成建制單位人員遷入。10、濟南市人員恢復戶口。11、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見義勇為先進”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和獲得濟南市“榮譽市民”稱號的人員。
《暫行辦法》還明確規定,聘用期滿3年的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和聘用期滿5年的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也可以辦理濟南戶口。
包括長清區在內的6區購置建築面積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産證、足額付款並實際居住、有合法職業的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直接落戶濟南;個體私營企業在濟南市當年納稅3萬元或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投資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落戶。
《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準入條件的人員,應根據申請的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準遷入戶手續。在辦理落戶手續時,相關部門除了收取物價部門核準的準遷入證工本費、戶口簿工本費、身份證製作費等費用外,不允許有其他收費或變相收費。(常新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