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八項原則分別是: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時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得採用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産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護;任何人燃放煙花爆竹均應選擇在室外空曠、平坦無障礙的地方,不得在室內、樓道、陽臺上燃放,不得對人、對物燃放;嚴禁在繁華的街道、公共場所、建築、山林、高壓線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嚴禁酒後燃放。
元旦將至,北京市煙花辦再次提醒市民,元旦期間五環路以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也只有在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時至24時可以燃放。五環路以外的地區實行限地限品種燃放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