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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地人領電動車牌須持暫住證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2日   來源:京華時報

    從1月4日起,北京市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就可以領牌證合法上路了。1月1日,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外地人要辦理申請登記除了身份證外,還需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暫住證。

    據介紹,軍人申請辦理電動車牌證,需要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軍人身份證件和團以上單位出具的其本市住所地址的證明;各國駐京使領館和外國駐京辦事機構人員,須提供該使領館或者外國駐京辦事機構出具的證明;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台灣居民和外國人,須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件。

    另外,已註冊登記的電動車在車輛報廢或遺失後,車主應按規定到原註冊登記的登記站申請登出登記。辦理登出登記時,需要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號牌或行駛證一併丟失的應註明);提交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提交電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記者 錢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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