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月9日電(記者 毛朝敬)四川降低農村貧困人口法律援助標準,全省將有5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被新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四川省日前正式實施的《關於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確定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通知》將現行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國家公佈的絕對貧困線調整為農村低收入貧困線,大大降低了農村居民申請法律援助的門檻。依據該《通知》界定的法律援助困難標準,四川符合法律援助的困難群體基數今後每年將達1000萬人以上,全省將有500萬多農村貧困人口被新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據悉,四川省財政廳、省司法廳聯合製發的《四川省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還強調,要嚴格規範和加強法律援助經費管理,保證法律援助經費的專款專用,對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追回,並追究單位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的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