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大連1月13日專電(孫霞)從今年2月開始,遼寧省大連市將全面換發酒類批發許可證,同時啟動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如果酒類經營者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産品,將被處以最高2000元的罰款。
近年來,假酒案件危害消費者生命安全的事件不斷出現,這已經引起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由國家商務部發佈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辦法》規定,對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同時要求其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此《辦法》過度期為3個月。由此,大連市酒類管理辦公室將從今年2月開始,全面換發酒類批發許可證,同時啟動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
《辦法》同時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並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大連市酒類管理辦公室正在緊張趕制相關警示牌,同時,對於《辦法》的實施情況也開始進行檢查。酒類經營者如果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將被處以最高2000元的罰款。(完)